区属各部门、南明山街道、集团公司,区内各企业:
根据《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(2020-2022年)》(丽经开〔2020〕77号)工作要求,经初评、征求意见、公示和主任办公会议研究,现将园区规上工业企业和用地3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公布如下:
一、工业企业评价基本情况
本次评价共计473家工业企业参评,其中规上241家,规下用地3亩以上232家;规上工业企业中,A类36家,B类109家,C类92家,不评级4家;规下用地3亩以上工业企业中,A类20家,B类29家,C类117家,D类66家。
二、规上工业企业评价结果
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
2021年8月27日